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>的通知》(教督〔2021〕1号)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鲁教高字〔2023〕2号,我校完成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
联系部门:审核评估工作评建办公室
联系方式:0531-59556813
邮 箱:pjb@sdfmu.edu.cn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审核评估工作评建办公室联系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。